台南地檢署偵辦已故作家林奕含案,由於許多民眾以改編自真人真事的「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」向地檢署告發補教名師陳國星涉嫌強制性交罪,檢方偵辦過程中,反覆細讀林奕含的網誌、小說,還整理出對照表格,最後全案因綜合證人說法等各方證據,未能證明陳國星有妨害性自主犯行,將陳不起訴處分。不過,檢方發現林奕含曾寫下一部小說「初戀」,可能是「房思琪」藍本,兩書內容與陳述方式,或也揭露林女心境轉折。檢方偵辦案件時,林女4位高中同學、2位補習班同學、2位閨密、1位大學同學,在不同階段得知林女與陳國星交往,林奕含也曾以女友身分介紹陳國星與其中幾人認識,是全案關鍵證人。其中林女國一起的好友「世世」,從頭到尾知悉林女與陳國星間戀情。林奕含在2010年完成小說「初戀」、「死情書」並將電子檔傳給閨密與同學,偵訊時,她們將小說提供給檢方釐清案情。南檢表示,林女在2017年出版「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」前,於2010年還有一部5萬字小說作品「初戀」。對照兩部小說內容,「初戀」女主角也叫房思琪,描述高中女學生與補習班老師合意交往被父母阻斷,服藥輕生,被送到精神病院治療。「房思琪」一書,則多了三位女學生被強制性交內容。檢察官細繹「初戀」,情節與證人所述的林女與陳國星間的交往經過相若,甚至與陳國星所述,他於林女第一次入住台大精神病房期間,依林母要求,傳送簡訊要求與林女斷離的內容一致。南檢認為,「初戀」小說內所使用的許多文辭,均與「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」及其部落格文章中所出現的文辭相類,「初戀」應是「房思琪」小說的原始架構版本。不過檢察官發現,「初戀」未見有描述任何強制情節,且對照該文前後脈絡鋪陳,該等性交行為描摹,是以雙方合意交往,乃至於合意性交的觀點書寫,遍觀全文,亦未提及有類似「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」中所出現的「房思琪」、「王姓女學生(綽號「餅乾」)」及「郭曉奇」等3人遭強制性交情節。雖有民眾參照「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」提出告發,但書中情節是否屬實,顯值斟酌。「房思琪」小說中的狼師角色李國華,身上有肉芽,但檢察官勘驗陳國星體徵,沒有發現肉芽,與書中描述不符。加上林奕含閨密「世世」證稱,林女曾在與她們聚會時,介紹陳國星是她男友,當時雙方互動親密,林女曾說她真的很喜歡陳國星,林女有說到與陳發生性行為,但沒提到遭性侵害。另據林女心理諮商紀錄,雖顯示其曾提及「被強迫」及「誘姦」等,但亦曾表明認為那段經驗「就是一場戀愛」、「當時很願意滿足對方的慾望,好像是她的責任,同時有一種權力感,可以安慰高高在上的對方」,因此難認陳國星有強制性交犯行。南檢據林女網誌推測,可能她完成「初戀」後,看到陳國星與年輕女子逛街,認為他以一貫手法對待女學生,才會想找出其他被害人,「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」描述筆法也有不同。已故作家林奕含。圖/翻攝林奕含臉書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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